腕錶停止走動。
主發條沒有上鍊。
按照如何給發條上鍊將腕錶發條上鍊,並設定時間。如仍未開始走動,請諮詢購買腕錶之商店。
腕錶走時不準。
腕錶長時間放置在炎熱或者寒冷的地方。
如果回到常溫,精準度即可恢復。腕錶經過調整,以便在 5℃ 至 35℃ 的正常溫度範圍內佩戴在手腕上時可以正常操作。
手錶被放在靠近具有強磁場的物體。
無法回復精準度。回復初始精確度必須進行消磁(維修)。應該與購買商店取得聯繫。
您將腕錶掉落、撞擊硬物表面,或者佩戴腕錶做較激烈的體育運動。
腕錶受到強烈的振動。
如果在設定時間後腕錶仍然沒有恢復準確度,請諮詢購買手錶的零售商。
超過 3 年以上沒有進行過檢修。
諮詢購買腕錶的商店。
日期在中午 12 點翻動。
上午/下午時間未正確設定。
把指針向前調 12 個小時。
錶面模糊仍然存在。
因密封墊圈的劣化等造成腕錶內部進入少量水。
諮詢購買腕錶的商店。
要解決上述問題以外的問題,請與購買手錶的零售商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