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手錶不工作,即使電池充分充電,碼錶指標也不指向 12 點鐘位置,或者手錶運行不正常,執行以下操作可使手錶恢復正常。
重設內置 I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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拔出錶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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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時按按鈕 A ,B 和 C 約 2 秒。
對於採用螺絲鎖入式錶冠的型號,請在運行之前打開錶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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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碼錶指針(1/100 秒、1/10 秒、秒、分)調至基準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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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錶冠推回正常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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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定時間。
執行 調整碼錶指針的基準位置 的程序 5 中的操作。
手錶開始運行。
此時,時間顯示為 12 小時 0 分鐘。
當碼錶的秒針(1/100 秒、1/10 秒、秒)指向 6 點鐘的位置時,能量水準低。將錶盤曝露在光線下為手錶充電。
電池充電
充電時間指南
執行 如何設定時間 的程序 3 中的操作。
一旦碼錶指針、基準位置和時間設定完畢,操作就完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