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腕錶為帶手動上鍊機芯的自動機械錶。
在腕錶佩戴於手腕的狀態下,可因正常的手腕動作而自動捲緊發條。也可以透過旋轉錶冠來捲緊發條。
要使用已完全停止走動的腕錶時,可旋轉錶冠或搖晃腕錶直至秒針開始走動。然後,設定好時間和日期後,再戴在手腕上。若要給腕錶上鍊,請順時針緩慢轉動錶冠。腕錶不能逆時針轉動錶冠來上鍊。這樣,腕錶將達到完全上鍊的狀態。過度轉動錶冠不會把發條擰斷。
對於採用螺絲鎖入式錶冠的腕錶,請在操作之前先解鎖錶冠,在操作之後鎖定錶冠。
上足鍊條後,腕錶可使用約 45 小時。
如果發條上鍊量不足,則有可能會導致腕錶走慢或走快。因此,建議您一天佩戴 10 小時以上。另外,如果您不是把腕錶戴在手腕上使用,則應該每天在固定時間擰動錶冠給發條上足鍊。
如果腕錶停止走動且發條未上鍊,使用錶冠給發條上鍊並不會讓腕錶立即開始走動。這是因為,由於機械錶的特性,發條扭距或力在上鍊開始時較低。當發條上鍊達到一定程度的扭距後,秒針開始走動。但是,搖晃腕錶迫使游絲開始轉動,可讓腕錶更快開始走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