飛航模式(
)
如果接收可能影響機艙內其他電子設備的操作,請將腕錶設定為飛航模式。
當您設定飛航模式時,GPS訊號接收(時區修正、手動校正時間、自動校正時間)功能將無法作用。
<飛航模式狀態下>
指示器指針對準。

當您解除(飛航模式)指示器指針將指向電池蓄電量刻度。
設定飛航模式(
)
-
錶冠拉出第一格
-
持續按壓按鈕B(3 秒)
-
將錶冠歸位
秒針顯示目前時區設定
指示針顯示在DST(夏令時間)設定。

拉出錶冠第一格
指示針顯示飛航模式()(5 秒)。
之後,會顯示 DST(夏令時間)。

按住按鈕3秒
按壓按鍵 A 或轉動錶冠可回到步驟的操作。
指示針回到電池電量顯示狀態

收回錶冠
飛航模式()下,指示器指針無法顯示電池蓄電量。
重設飛航模式(
)

※ 此例為電量「滿」的情況。
當例如下飛機後,關閉飛航模式。
如果未將它關閉,腕錶將無法接收 GPS 訊號。
執行步驟到
的操作。
指示器指針返回「電量顯示」狀態後,您已解除飛航模式(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