飛航模式(
)
如果接收可能影響機艙內其他電子設備的操作,請將腕錶設定為飛航模式。
當您設定飛航模式時,GPS訊號接收(時區修正、手動校正時間、自動校正時間)功能將無法作用。
<飛航模式狀態下>
多功能指針指向 。

若重置飛行模式(),多功能指針會顯示星期(或電量)。
設定飛航模式(
)
-
錶冠拉出第一格
-
持續按壓按鈕B(3 秒)
-
將錶冠歸位
秒針顯示目前時區設定
多功能指針顯示目前的 DST(夏令時間)設定。

拉出錶冠第一格
多功能指針顯示飛行模式()。(5 秒)
之後,會顯示 DST(夏令時間)。

按住按鈕3秒
多功能指針返回顯示飛行模式().。

收回錶冠
飛行模式()下,多功能指針無法顯示星期。
請注意,在完成 和
之後旋轉錶冠,時區將會切換。
當在飛機機艙內等場所校準目的地時間的時候 (手動選擇時區)
重設飛航模式(
)
當例如下飛機後,關閉飛航模式。
如果未將它關閉,腕錶將無法接收 GPS 訊號。
執行步驟到
的操作。
將多功能指針指向 “4+”,表示已關閉飛行模式。(5 秒)
之後,會顯示 DST(夏令時間)。 將使多功能指針顯示星期,並關閉飛行模式(
)。
如果電量較低,則不會顯示星期,腕錶返回到充電狀態並顯示「低」。